• 鄂尔多斯市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1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1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1111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99188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高新区萨如拉路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教孵化园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

    内蒙古意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二级加油站建设项目,总用土地面积6337.8平方米。新建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为221.85平方米,便利店面积67.03平方米。新建承重罐区一座,其中新建30平方米埋地FF双层汽油储罐2座,新建30平方米埋地FF双层柴油储罐1座。型钢加油罩棚面积402.5平方米;双枪双油潜油泵加油站3台。

    废气:

    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在起尘量较大的工段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有效降低了室内粉尘浓度,并及时清扫地面以避免二次扬尘,给进行粉刷及切割作业的施工人员配备了防尘口罩以减小粉尘对施工人员健康的损害。

    运营期的本项目采用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加油系统内油气进行回收,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率达到90%以上。

    废水:

    施工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由园区现有污水管道送康巴什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活废水清净下水排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

    噪声:

    本项目装修阶段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砂轮锯、电钻、切割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0-80dBA)。装修期间,砂轮锯、切割机等高噪音设备均设置在离门窗较远的位置,整个装修期间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的情况。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加油泵运行噪音,噪声源强为 6080dB(A)经过建筑吸声、距离衰减后,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

    装修阶段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装修废料。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固体废物油泥和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人员共计约9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kg/d,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油泥由项目人员清理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频率为五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