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南二路(109南二街-109南辅道)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109南二街东、109南辅道西。
    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全长566.78米,总用地面积 1.4736 公顷,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26 米,黑色路面14米,道路断面布置为6.0米(人行道)+14.0米(机动车道)+6.0米(人行道)。道路附属设施包括:给水管道 590米、污水管道 600米、雨水管道585米、道路沿线照明 (路灯42盏)等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271.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的风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施工期间安全的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征地补偿标准;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带来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问题,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的措施实施;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建设单位将要求参加施工的单位对流动人口、施工机械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管理,将参加施工的人员、车辆和设备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可以约束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建设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和当地宗教民俗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可有效防止施工人员与当地群众的矛盾冲突,避免施工人员不文明施工给当地居民造成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开展安全培训,落实施工期间安全施工责任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管理局或北京华融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孙博    联系电话:18947337227
    评估单位:北京华融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联系人: 刘旌孚    联系电话:18804771455
    电子邮箱:1301491285@qq.com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