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鄂尔多斯高新区“安全生产月” 宣传咨询暨消防应急综合演练活动的通知
    文  号 鄂高新管发〔2022〕18号 发文机关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6-17 21:55:00 发布日期 2022-06-20
    公文时效 有效
    标题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鄂尔多斯高新区“安全生产月” 宣传咨询暨消防应急综合演练活动的通知
    发文机关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鄂高新管发〔2022〕18号
    成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日期 2022-06-20
    公文时限 有效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鄂尔多斯高新区“安全生产月” 宣传咨询暨消防应急综合演练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产业办、各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安全生产大检查浓厚氛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22〕66号)和《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鄂安办〔2022〕28号)部署要求,现将2022年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10:00
      地点: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蒙西分公司厂区内
      三、参加活动范围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部门、各产业办、各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各相关企业
      四、活动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统筹发展与安全,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状态,时刻绷紧“安全弦”、织牢织密“安全网”,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结合,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活动保安全、以活动促发展的目的。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深入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警示教育等活动,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促进高新区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要抓好疫情防控,确保活动安全开展。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细抓实,严格落实“一米线”,引导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好口罩,进出会场要测体温,并出示“3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原则上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不得参加。
      请各部门、各产业办、各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建设管理局1004室。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原文下载: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鄂尔多斯高新区“安全生产月” 宣传咨询暨消防应急综合演练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