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鄂高新管发〔2023〕12号 | 发文机关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16:30:00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标题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机关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文 号 | 鄂高新管发〔2023〕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 ||
公文时限 | 有效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各产业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等有关精神,根据高新区提质进位工作部署的要求,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一步集中力量,推动鄂尔多斯高新区成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成立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张鹏程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何万智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装备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平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组长)
杨光耀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轻纺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吕耀峰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 琳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 勇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谢永峰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陈 勇 高新区发展规划局局长
李 鹏 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刘爱东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尚秀珍 高新区科技人才局局长
焦 晶 高新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康俊莲 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斯琴格日乐 高新区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武 喜 高新区项目孵化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琳兼任,副主任由王炳钤兼任,工作人员从高新区各部门、各产业办、各事业单位抽调。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高新区工作要求,领导和统筹推进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促进高新区绿色、低碳发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和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