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商环境】鄂尔多斯高新区企业服务100问(入驻篇上)
      编者按: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营商环境,近日,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推出服务企业专题100问,解答企业在入驻、政策、投资等各方面遇到的问题,今天与您分享的是企业入驻相关内容。
      企业入驻篇目录(上)
      一、企业入驻
      (一)项目入园及公司开办
      1.项目如何入园?
      2.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哪些服务事项?
      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4.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注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5.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6.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7.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8.公司备案、撤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9.企业申请迁入调档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0.企业申请换发/补发营业执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1.外来企业迁入高新区、公司税务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2.分公司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3.个体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4.企业在高新区申请开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5.高新区入驻银行有哪些?
      (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服务
      16.高层次人才与创新机构、企业引进、孵化服务流程图
      (三)办公用房、厂房、数据机房、公租房申请
      17.如何申请办公用房、厂房、数据机房?
      18.如何申请公租房?
      (四)项目审批、备案
      19.审批项目流程图
      20.备案项目流程图
      (五)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流程图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流程图
      一、企业入驻
      (一)项目入园及公司开办
      1.项目如何入园?
      (1)投资者与投促新经济局或企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进行初步沟通;
      (2)若项目符合高新区产业规划及投资要求,则由企业提供详细项目计划书;
      (3)投促新经济局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研判,报高新区管委会,如初步同意则引入该项目;
      (4)投促新经济局与投资者沟通草拟协议,根据高新区招商引资决策机制,按程序经律师审查通过后,由主要领导审批并签署;
      (5)投资者办理项目公司在高新区的注册登记或注册地址变更等相关手续。
      2.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哪些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大厅目前设置有5个窗口,集合了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站、康新街道税务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供电所、鄂尔多斯农商银行等窗口业务,以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材料: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所需材料: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
      4.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注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所需材料: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名称的提供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变更地址的提供新的场地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材料: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5.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补领营业执照的需要交回原营业执照原件(限于丢失正副本之一);《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6.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3)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告报纸等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7.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2)分公司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3)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8.公司备案、撤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备案所需材料: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备案事项证明文件(章程,董事、监事、经理,公司清算组备案);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等有关事项申请备案的适用本规范;公司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
      (2)撤销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公司签署的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事项及登记时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申请撤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签署的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可自拟。
      9.企业申请迁入调档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企业申请迁入调档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迁入调档的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迁入地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企业向拟迁入登记机关申请从原登记机关调取登记档案适用本规范;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迁入调档的申请书可自拟;企业迁入调档同时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10.企业申请换发/补发营业执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换发/补发营业执照所需材料:换发营业执照的需要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补发营业执照的需要交回营业执照;《申请换发/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1.外来企业迁入高新区、公司税务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外来企业迁入高新区、公司税务登记所需材料:须携带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机读档案,原税务机关迁出税务事项通知书1份。
      手机下载:内蒙古电子税务局软件——进入首页点实名认证,然后登录PC端登记(网址 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
      12.分公司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分公司新办税务登记所需材料:须携带公章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2)分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手机下载:内蒙古电子税务局软件——进入首页点实名认证,然后登录PC端登记(网址 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
      13.个体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个体新办所需材料:领用发票需携带公章、发票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办理完税务登记后到康巴什区税务局康新街道税务所找专管员核定定额。
      手机下载:内蒙古电子税务局软件——进入首页点实名认证,然后登录PC端登记(网址 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
      14.企业在高新区申请开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开户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2)公章、财务章、法人章;(3)法人本人到场,身份证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实地考察拍照。
      具体材料以开办银行要求为准。
      15.高新区入驻银行有哪些?
      高新区目前入驻的银行有:鄂尔多斯银行、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和内蒙古蒙银村镇银行。
      (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服务
      16.高层次人才与创新机构、企业引进、孵化服务流程图
      (三)办公用房、厂房、数据机房、公租房申请
      17.如何申请办公用房、厂房、数据机房?
      入驻企业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向管理运营单位提出书面承租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入园协议(或孵化协议)、入园企业承租申请表,经管理运营单位研究同意后,签订包含相关权责和违约条款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办公场地使用协议)。
      房租租赁合同(或办公场地使用协议)签订后,入驻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管理运营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租金、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后,办理租赁房屋移接交手续。
      18.如何申请公租房?
      (四)项目审批、备案
      19.审批项目流程图
      20.备案项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