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张最高1000元!高新区老照片征集活动开始啦!

    2011年,新生的鄂尔多斯高新区蹒跚起步,2020年,将满十周岁的高新区已经成为全市唯一、自治区第三家国家级高新区,细数高新区近十年历程,从市级到国级,从平凡到惊艳,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感触和回忆。

    在陪伴高新区成长的这些年里,无论是你是我,一定都记录下了不少珍贵的照片,那些照片里的回忆和故事见证了我们和高新区一起成长的烙印。为此,高新区启动了“回望来时路、共情忆高新”老照片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收集记录高新区点点滴滴成长发展历程的照片,欢迎您积极参与。


    一、图片要求

    拍摄时间为高新区成立之后(2011年至今),地点为高新区辖区(“一区四园”)的珍贵照片。

    二、图片反映内容

    涵盖高新区建设发展各方面,表现重大事件、重要项目、城市建设、百姓生活、社会见闻等的各类纪实类照片。尤其欢迎新旧对比照片。

    三、照片要求

    每幅(组)照片请附上简短图片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事件等能说明图片内容的信息;同时务必注明照片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四、照片使用

    征集到的老照片,将用于高新区“十三五”成效总结和十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宣传、展板等用途,并将收入高新区图片库留存。

    五、投稿方式

    (1)电子档及扫描件可发电子邮箱:939680407@qq.com。电子档文件及扫描件分辨率最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1M,投稿请注明:“回望来时路、共情忆高新”字样;
    (2)胶片类冲印照片可邮寄至鄂尔多斯高新区高新大厦423办公室收(邮编:017000);
    (3)联系电话:0477-2299090/2299065。

    收集到的照片经过评审、筛查,按照使用用途支付稿酬,其中用于高新区十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图片展的作品,每幅照片支付稿费1000元,用于工作宣传使用的,每幅照片支付200元,用于档案留存的,每幅照片支付100元(不重复支付,就高不就低)。
    本次活动所征集到的照片,作者需保证是其合法版权拥有者,照片一经投稿,则视为原则上同意征集方拥有其对图片的使用权和出版权,但不用于商业用途,作者拥有著作权。
    本次活动截至2020年12月20日,最终解释权归鄂尔多斯高新区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