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查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有关考生:
    按照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安排,现将公布考查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查成绩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查工作已完成,现将考查成绩予以公布(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资格复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复审材料于2023年4月18日-4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楼607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2)。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4.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目录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包括国内普通高校专业名称变更或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海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等情况),但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http://gxq.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高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引进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人才引进名额空缺的,按照考查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由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请排名靠前的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审资料,关注补录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477-2788049
    特此公告。
    附件:
    1.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查成绩汇总表
    2.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