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清理整治园区违规占道车辆及“僵尸车”的通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关于清理整治园区违规占道车辆及“僵尸车”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交通环境和人居环境,规范城区道路、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具有弃用特征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车辆(俗称“僵尸车”)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免费停车场、免费停车泊位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售卖行为与广告宣传的车辆。
    二、整治措施
    (一)大队将对园区内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占用盲道、乱停乱放的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高新区范围内所有“僵尸车”,请车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将车辆驶离或拖移到合理位置。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清理的“僵尸车”,大队经拍照留档后拖移至指定地点。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