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
    规划面积:270.59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整合扩区后,高新区包含高新技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轻纺产业园。规划四至范围:
    ①高新技术产业园:包括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铜川商贸物流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共计151.97平方公里。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12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乌兰木伦河、西至东康快速路以东、南至那达慕街以北、北至规划一路;铜川商贸物流园规划用地面积31.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外环路、世纪大道、团结路、东方西街围合范围。
    ②装备制造产业园:包括原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康巴什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共计89.62 平方公里。其中,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71.02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吉鲁庆沟西侧、南抵荣乌高速公路、西至规划西纵路北部为九成宫郊野公园南边界;康巴什产业园于规划用地面积为1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布洞沟,南抵荣乌高速公路西至规划西纵路、北至布尔洞路。
    ③轻纺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平方公里 (实际规划面积为28.67平方公里),其中,羊绒区片规划用地面积13.8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控规绿化边界线、南至世纪大道、西至九城官路、北至109国道;酒业片区规划用地面积14.7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包茂高速,南至纬九路,西至东康西线、北至109国道。
    规划期限:2023-2035年。现状基准年为2022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5年,中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规划目标:充分发挥高新区创新资源、智力资源、数字资源聚集优势,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以打造鄂尔多斯“创新引擎”为主要抓手,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围绕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创新能力、绿色发展,加速推动高新区提质进位。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以“提质进位”为目标,实施“一核三化三园五集群”的“1335”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鄂尔多斯市产业结构转型,引领鄂尔多斯建成制造强市、质量强市、数字强市。
    二、规划环评结论要点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文件基本协调,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询对象:规划区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3、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XKhR9fQSbgtrD6gMUwQbw,提取码:5d56。也可联系规划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4、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及方式:白主任,18347744000
    规划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及方式:张工,联系电话:025-85287124;
    邮箱:4020045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