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示范作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26年6月下旬在鄂尔多斯市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区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建立健全以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为龙头,以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行业竞赛和地方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赛为抓手,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通过举办第三届全区技能大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搭建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大赛主题
    技兴北疆  能创未来
    三、大赛安排
    (一)时间:2026年6月24日—29日(24日报到,29日返程)。
    (二)地点:鄂尔多斯市。
    (三)项目设置:大赛赛项设置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特色产业项目等共50个。
    1.世赛选拔项目(18个)
    汽车技术、砌筑、木工、电气装置、园艺(双人项目)、数控铣、数控车、电子技术、工业控制、CAD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增材制造、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移动应用开发、时装技术、花艺、烘焙、美发。
    2.国赛精选项目(23个)
    焊接、汽车维修、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软件测试、社会体育指导(健身)、装配钳工、设备点检、电工、无人机驾驶(植保)、区块链技术、智能网联汽车装调运维、全媒体运营、物联网安装调试、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无人机装调检修、茶艺、室内装饰设计、家政服务(整理收纳)、中式烹调(羊肉烘烤)、育婴、养老护理、餐厅服务。
    3.特色产业项目(9个)
    煤质化验工、可再生能源(风光电方向)、奶茶制作、皮雕、根雕、玉雕、刺绣、应急救援员、民族服饰制作。
    (四)大赛形式:大赛分为盟市(行业)选拔赛、自治区决赛两个阶段。
    1.盟市(行业)选拔赛阶段。各盟市(行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采取集中选拔或技术技能比武、企业岗位练兵等形式遴选选手。
    2.自治区决赛阶段。自治区决赛以盟市(行业)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个项目可选拔或推荐2名或1队(双人项目)优秀选手。组织开展选拔赛的盟市(行业)每个项目可酌情增加一个名额。
    (五)报名条件: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以上,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均可报名参赛。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增材制造、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等3个项目选手应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代表队参赛选手企业职工身份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0%。凡在往届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第一名的人员,不再参加同一项目赛项。
    四、组织工作
    (一)第三届全区技能大赛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承办,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为支持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协办单位。
    (二)第三届全区技能大赛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部署赛事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活动实施、交通食宿、医疗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大赛日常事务工作。    
    五、技术工作
    (一)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
    (二)第三届全区技能大赛设总裁判长1名,各竞赛项目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项目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或由各参赛代表队等额推荐,裁判员数量视各项目比赛实际需要确定。
    (三)公开征集、遴选竞赛项目技术支持、赛务保障单位,负责相应赛项场地规划、设施设备、工具、耗材等保障协调工作。
    六、奖励政策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设置个人奖励、团体奖励等。
    (一)个人奖励
    1.荣誉称号。对各竞赛项目前三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颁发金、银、铜牌,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第一名职工选手可作为荣誉基础,推荐申报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对符合条件的第一名职工选手按相关程序授予“全区技术能手”称号;对符合条件的第一名选手按照程序推荐申报“中国新时代青年先锋”评选;对前三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对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2.奖金奖励。对各竞赛项目金、银、铜牌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金奖励,对其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不超过3人,由所在盟市/行业代表队出具证明),分别给予0.5万元、0.4万元、0.3万元奖励并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颁发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前3名选手核发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4—6名选手核发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7—10名选手核发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晋升职业技能等级须满足下一级别证书核发日至比赛日时间满一年。
    (二)团体奖励
    1.大赛按照金牌5分、银牌4分、铜牌3分、优胜奖2分和参赛项目1分的计分原则,对团体总分前三名的盟市授予“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
    2.依据参赛代表队团体总分排名情况,按照不超过参赛代表队总数70%的比例,为参赛盟市(行业)授予“优秀组织奖”。
    (三)入围集训队
    符合条件的选手入围自治区集训队。经集训、考核后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
    (四)其他奖励
    对为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在大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鼓励各盟市结合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表彰机制,制定本地区奖励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赛,并做好赛事新闻宣传报道。
    (二)大赛期间,组织开展“技能中国行——走进内蒙古”系列活动。
    (三)参赛期间,各代表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定1名同志为竞赛工作联络员,并于4月3日前报送邮箱:nmjnds@163.com。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保险、物流等费用由各盟市(行业)代表队自行承担;参赛选手、展演人员食宿和市内交通费用由执委会统一安排负责。
    (五)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第三届全区技能大赛进行赞助。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实施赞助管理工作。
    八、联系方式
    (一)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志荣  王星雨  
    电  话:0471-4896229   
    邮  箱:nmjnds@163.com
    (二)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白旭楠  杨  博
    电  话:0477-8586978、8587600
    邮  箱:ordosjnds@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成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