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总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市有关政策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园区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财政运行管理;协调园区税收收入的收缴、划转、清算等业务。

    4.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等工作。根据授权或委托,在园区范围内行使市级规划管理审批、项目核准备案、土地管理、招投标、环保管理、林业行政审批、水务管理等权限。

    5.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投资洽谈、咨询和协调服务,组织和监督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园区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7.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设在园区内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协调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园区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争议,处理园区有关涉外事务。

    8.负责园区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内设9个职能机构及下设2个二级单位,均为科级建制。

    (一)内设职能机构设置情况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文电、文稿以及会议办理,档案印信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市对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园区信访维稳工作,

    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园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受理有关违规违纪案件,按规定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监察园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组织开展园区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党群工作部(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牌子)负责园区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驻区企业党的建设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园区的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工青妇工作;负责园区对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园区科级干部的培养、考核、奖惩、管理工作;负责园区人事管理、调配及干部职工工资、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机构编制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园区人才引进、培训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园区劳动监察,受理并调处劳动、劳资纠纷案件,依法查处违法用工行为;负责园区劳动争议仲裁和工伤认定相关工作;负责驻区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的催缴工作;负责企业用工与就业统计分析、职业介绍服务,协助企业招工、培训。

    经济发展局(挂招商局牌子)组织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入区企业项目审查、报批及跟踪协调工作;编制园区招商引资计划,开展招商引资宣传,组织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园区投资咨询、项目洽谈、签约以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园区项目调度、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园区节能工作;协助驻区企业争取各级各类扶持奖励资金及企业品牌建设。        

    财政局负责编制园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执行情况;负责园区财务监管、资金调度、内部财务审核等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有关规费及融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监督和跟踪问效工作;协调园区税收征管工作。

    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授权或委托,负责园区土地出让前的规划意见、入区项目选址、入区项目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的审批工作;负责园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验收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按权限组织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园区建设工程的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相关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林业、水务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环境保护局负责编制和实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负责环境保护及减排工作;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查、审批和验收相关工作;负责驻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排污费的征缴工作;负责园区环保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园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查处违法排污企业;负责园区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园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在规定权限内协调和参与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负责监督检查园区有关部门、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公共事务管理局负责研究拟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园区容貌标准,组织开展园区容貌整治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负责园区内部户外广告、门楣标识、标语横幅的监管工作;负责园区临时性建筑的审批和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改工作;负责行使市直有关部门委托下放的执法权。

    (二)二级预算单位设置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2

    鄂尔多斯启迪创业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承担园区各类科技项目、基金和人才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打造和管理全流程、全产业链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申请、受理、专利审查、知识产权金融、预警、诉讼援助、法律咨询、交易与运营、信息检索与分析、人才培育、战略规划实施等服务;打造管理园区技术转移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打造、管理园区科技金融平台;打造、管理园区科技智库平台,开展园区科技咨询辅导。

     鄂尔多斯启迪创业服务中心承担启迪孵化器、鄂尔多斯留学人员创业园、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基地、鄂尔多斯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和管理运营工作;制定科技项目引进与孵化的评审办法和管理制度, 承担科技项目挖掘和创新机构、团队引进工作;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搭建专业技术平台、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产品产业化;搭建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专利技术推进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法律财务服务体系等组成的中介服务体系,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高新区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616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159.83万元,其他收入预算0.23万元。2019年度实际支出9697.33万元,较预算减少6462.73万元,降低39.99%。主要原因是高新区受经济下行影响,多个项目未按时开展,造成实际支出降低。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7,346.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160.0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86.54万元;支出总计17,346.5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649.2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886.73万元,增长65.80%;支出总计增加6,886.73万元,增长65.80%。主要原因:一是开发区2019年新签合作项目,合同数额较大;二是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运行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16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59.8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23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69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5.21万元,占35.20%;项目支出6,282.12万元,占64.8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346.3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86.54万元;支出总计17,346.3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649.0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661.63万元,增长79.10%;支出增加7,661.63万元,增长79.10%。主要原因:一是开发区2019年新签合作项目,合同数额较大;二是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运行经费增加。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9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5.21万元,占35.20%;项目支出6,282.12万元,占64.8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5.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9.79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较上年增加73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工资由市财政统一代发转为我单位自行发放,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2,505.41万元,主要包括:日常水电暖、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接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较上年增加1,220.95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运行经费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完成预算的7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预算的63.6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87.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开支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8万元,占39.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44万元,占6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8万元,用于公务车日常加油维护,车均运维费0.61万元,较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27.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0.4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0.44万元,接待117批次,共接待995人次。主要用于园区招商引资,与企业对接项目。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开发区三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分别是“煤基烷基苯绿色制备全流程工艺研发与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开发区综合展厅及配套设施项目绩效评价”及“阿尔兹海默症等脑类疾病的非药物疗法康复技术论证与推广项目绩效评价”。截至2020年8月底,煤基烷基苯绿色制备全流程工艺研发与示范项目已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开发区综合展厅及配套设施项目因疫情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阿尔兹海默症等脑类疾病的非药物疗法康复技术论证与推广项目因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临床试验和动物实验等相关工作,申请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煤基烷基苯绿色制备全流程工艺研发与示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过数据采集、实地真实性调研、问卷调查及访谈,对煤基烷基苯绿色制备全流程工艺研发与示范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分92.7分,绩效评价为“优”

    2.开发区综合展厅及配套设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开发区综合展厅已投入使用,数据资料查看审核等前期绩效评价工作已完成,目前,该项目正处于竣工结算阶段,待结算完成后将有序开展后续绩效评价工作。

    3.阿尔兹海默症等脑类疾病的非药物疗法康复技术论证与推广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截至2020年8月底,针对阿尔茨海默症的影响数据采集已完成50%,完成软件开发并申请著作权17项,完成35例临床试验。小鼠实验部分尚未开展,相关学术性论文正在撰写中,待分析临床试验与小鼠实验数据后全面完成。由于本年度受疫情影响,该项目无法正常开展临床试验和动物实验等相关工作。项目申请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8.37万元,比2018年增加1,126.72万元,增长9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开发区拨付京东集团“互联网+”项目款,金额较大,二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办公场所,水、电费等相关支出增加。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40.57万元、印刷费27万元、咨询费6万元、手续费0.49万元、水费25.3万元、电费113.94万元、邮电费34.9万元、取暖费301.47万元、物业管理费529.89万元、差旅费38.68万元、维修(护)费274.05万元、租赁费61.7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19.41万元、公务接待费9.97万元、专用材料费20.5万元、劳务费199.07万元、委托业务费227.54万元、工会经费9.04万元、福利费11.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7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57.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国内债务付息21.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2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3.12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66万元,2018年减少28.89万元,降低30.90%,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压缩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96.63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无采购工程支出安排;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58万元,比2018年减少10,088.62万元,降低96.70%,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压缩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7.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3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主要是用于环卫特种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晓蓉    联系电话:0477-2299076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