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项金融赋能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解读
    8月11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鄂尔多斯市十项金融赋能行动方案(2022—2024年)》。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行动方案》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便利化原则,充分利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全面促进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精准对接,进一步加大对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10个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行动方案》共分四个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机制。
    《行动方案》中的“十项金融赋能行动”是↓↓
    一是在赋能生态产业和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引领,通过建立绿色金融地方标准、制定财政奖补激励政策、运用货币政策支持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2024年绿色信贷余额超过500亿元。同时,通过银团贷款、PPP等方式,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及矿山修复等生态产业项目三年内实现融资60亿元以上,“风光氢储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内实现融资200亿元以上。
    二是在赋能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方面,为每条重点产业链、每个工业园区匹配2家主办行,制定金融精准服务重点产业链和工业园区工作方案,完善产业链长、园区主任与主办行长定期会商协作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深度和精准度。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行长实地看项目、金融产品宣介等活动,推动符合融资条件的重大项目100%获得金融信贷支持。力争2022年实现2家企业上市、5家企业挂牌,2024年上市企业达到10家、挂牌企业达到200家。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力争三年内发行总量超过60亿元。
    三是在赋能科技创新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开发“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等金融服务项目,扩大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模式运用范围,三年内每年科技贷款增速达到30%以上。加快30亿元科技创新基金募集和投资进度,通过天使投资、产业投资等方式,满足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是在赋能普惠中小微市场主体活力方面,落实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引导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三年内下降0.6个百分点。推动市融资担保公司通过规范业务经营、提升核心资产质量等方式,进入自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录,实现与内蒙古再担保集团、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大型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拓展担保业务范围、增强可持续担保能力。多渠道筹资设立5亿元三产服务业发展基金,开展融资担保、贴息和风险补偿,将受疫情影响的商贸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市场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5%以下。
    五是在赋能打通两个循环方面,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外贸企业融资贴息和担保支持。引导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专项信贷额度,强化对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支持。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鄂尔多斯至呼和浩特高速公路项目、鄂延榆高铁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六是在赋能乡村振兴方面,引导政策性和国有大型银行机构加大对涉农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涉农信贷余额三年内增加100亿元。在原有1亿元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基金基础上再增加5000万元,力争实现10倍放大效应,形成15亿元信贷规模。推动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两权抵押贷款、活体质押贷款方式,有效盘活农牧民土地、活畜等资产,确保相关贷款增速每年达到30%以上。
    七是在赋能普惠民生方面,实行“政府+企业”双管家服务模式,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金融服务中心,提供金融业务咨询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医疗、养老、创业就业等方面加强合作,进一步提升便捷金融服务。推动各级政府为全市216.8万城乡常住人口购买政府救助保险,提供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传染病等方面的民生保险保障。
    八是在赋能文旅消费提档升级方面,多渠道筹资设立3亿元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通过担保、贴息等方式增加文旅产业有效信贷。推动金融机构在文旅消费集中区设立营业网点或ATM机,满足商户和游客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推动金融机构与文旅部门联合发行特色文旅信用卡、文旅消费券,给予一定折扣优惠,提升文旅消费活跃度。
    九是在赋能城市建设管理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方面,围绕鄂尔多斯打造生态宜居公园城市目标,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城市绿地公园、慢行步道、公共交通以及配套收益性项目建设。以康巴什区“多多评 · 码上生活”社区智能综合服务平台为试点,探索嵌入金融服务模块和金融应用场景,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推进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放贷等领域潜在风险的防范和排查,加快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工作,力争2022年底陈案善后处置率达到70%,2024年完成陈案善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领域矛盾隐患。
    十是在推进金融赋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面,推动开发性金融机构运用BOT、TOT等市场化融资模式,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存量经营性或准经营性项目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债务重组、平滑基金等多种方式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将政府隐性债务、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利率控制在4.5%左右。积极协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盘活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2022年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比上一年下降1个百分点,2024年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的监测,积极协调自治区“双百亿”基金,有效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大企业债务到期兑付等风险。
    《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是↓↓
    ①在稳定融资规模方面,三年内每年累计投放贷款新增150亿元以上,存贷比高于上年水平;每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总量不低于40亿元;2022年实现企业上市融资50亿元以上,到2024年实现企业上市融资100亿元以上。
    ②在信贷支持领域方面,制造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2022年超过18%,2024年达到22%;绿色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2022年超过10%,2024年达到15%;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2022年超过7%,2024年达到10%;科技贷款余额2022年超过4亿元,2024年达到8亿元。
    ③在财政金融联动发展方面,三年内每年政府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和银行贷款达到2.5倍以上;政府担保和风险补偿资金对信贷投放的增信作用持续增强,放大倍数达到6倍以上;政府贴息资金引导相应贷款利率比市场贷款利率下降至少1个百分点。
    ④在促动贷款方面,三年内每年增加小微企业“首贷户”1000户以上,无还本续贷金额保持100亿元以上;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2022年超过8亿元,2024年达到20亿元;小微企业在保户数2022年超过2500户,2024年达到6000户。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项金融赋能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