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ordo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党政办联系。
    联系电话:0477-2299001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北部核心片区高新大厦5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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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宣传,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探索更便民的信息公开方式,完善考核评议机制,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了更为积极有效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为开发区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数量。2020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1条,其中受到上级主流媒体转载122篇,网站总访问量达到147602次,原创头条平均阅读量达300余人,圆满完成上级要求。
    2.公开的形式。通过门户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公布开发区相关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的时效性。我委围绕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招商引资等热点问题及重大民生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公示,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2020年,我委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高新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不小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方式、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公众参与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围绕2021年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二是不断拓展公开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做好重要政策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开发区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三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委未受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收费情况。